Article 8

In force

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迁移列入本市气象站网的气象台站。

气象台站确需迁移的,应当依法经气象主管机构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确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

(二)选定的气象台站新站址符合国家气象建设布局和气象探测环境要求;

(三)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在新旧气象台站站址对比观测的,观测期满后建设项目方可施工;

(四)迁建气象台站及其设施的费用已经落实;

(五)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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