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全社会应当支持见义勇为,尊重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见义勇为基金会、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捐赠和开展志愿服务。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及时宣传和客观报道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倡导见义勇为,发布相关公益性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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