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Amended

禁止下列建筑装饰装修行为:

(一)违反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装饰装修;

(二)损坏建(构)筑物原有节能设施或者无障碍设施;

(三)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原外观设计;

(四)擅自拆除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建筑构配件,或者擅自改变建筑物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消防安全疏散条件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五)其他影响建(构)筑物结构安全或者使用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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