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Amended

农林、园林等部门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划定用于种植、养殖的区域,应当符合河道规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不得影响防洪安全和破坏水生态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