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台儿庄古城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道路、水系和其他设施,确需维修、改造的,由有关单位和个人遵循原材料、原工艺、原地工匠的原则,提出实施方案,经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机构同意,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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