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有关规定产生。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