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从事镇江香醋生产,应当遵守下列规范:

(一)以糯米、麸皮、大糠等为主要原料;

(二)采用传统复式糖化、酒精发酵、固态分层醋酸发酵、加炒米色淋醋等特殊工艺,在特制陶坛容器密封陈酿六个月以上;

(三)生产场所符合食醋生产卫生规范的国家标准;

(四)产品质量符合镇江香醋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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