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Repealed

省级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不超过五年,市、县级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为三至五年。

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快的地区应当及时更新基础测绘成果。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