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Article 4Amended各级国家机关应当经常对各民族公民进行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国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民族观教育,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制教育。应当教育各民族公民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