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国家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对其工作场所、营业场所或者服务区域范围内的不文明行为予以劝阻;属于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并协助取证。

从事物业服务、保安服务的企业应当对服务区域内的不文明行为予以劝阻;属于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并协助取证。

公民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并向有关执法部门报告,被劝阻人应当听从劝阻,不得打击报复劝阻人。

Local Regulations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