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进入交易市场的畜禽及其产品,畜(货)主须持有产地检疫证明或动物免疫证,并接受动物检疫、监督员的查证验物。

自治县对生猪等动物实行定点屠宰、到点检疫。

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买卖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和腐烂变质的畜禽产品。

Local Regulations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