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Amended

耕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耕地质量保护的相关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进行可行性论证、监督、检查和验收。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