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Repealed

罚没财物属于国家所有,其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按财政体制纳入预算管理。

禁止任何行政机关、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没财物。

行政机关执法所需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