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4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跨省辖市、县(市)界河流的上下游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水利等主管部门对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事故,没有互通情况、采取措施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