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健康等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编制康复机构建设发展计划,建立公益性康复机构;鼓励、扶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指导医疗机构设立康复医学科室,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科学研究等工作。

残疾人教育机构、福利性单位和其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