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态环境、教育、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