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地图表示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编制行政区地图不得进行地理要素的有偿标载。

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和公开发行的交通图、旅游图等其他地图的,应当根据地图载负量标载国家机关和医疗机构、学校、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服务机构及设施,并不得收取标载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