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地域、族别、宗教信仰以及其他因素为由,排斥、歧视和人为设置障碍,侵害各民族公民平等参与社会治理、市场竞争以及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