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配合防汛防旱防风活动,服从抢险救援指挥。

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公众发送防汛防旱防风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开展防汛防旱防风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增强公众防灾避险意识。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和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汛防旱防风安全知识教育活动,适时开展演练,提高公众科学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