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在汛期,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执行经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服从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的指挥和监督,不得擅自在汛期限制水位以上蓄水。
不得擅自调整水库汛期限制水位;需要调整的,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或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部门批准,并报同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备案。
对存在病险的水库,水库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大坝安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库病险情况决定限制水位运行或空库运行。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