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各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并报上一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备案。
有防汛防旱防风任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或者将防汛防旱防风内容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备案。
有防汛防旱防风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每年内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并对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进行培训。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