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奖励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