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使老年人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5,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