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在保护范围内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一)按照相关规定用火或者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
(二)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进行防火处理,公共消防设施按照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
(三)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
(四)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
(五)划定经营区域;
(六)车辆在规定的时间行驶和划定的地点停放。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