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促使其逐步成为技术开发投入的主体。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投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