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In force

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当事人自愿选择现场教育的,可以免于罚款处罚。现场教育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一)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宣传资料;

(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三)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四)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方式。

隐瞒、谎报、拒不提供身份信息等阻碍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