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广告业发展;

(二)对广告和广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广告和广告活动;

(三)督促、检查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四)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规范、政策咨询等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