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地下水保护、节约的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和国民素质教育体系,普及地下水保护、节约科学知识。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地下水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保护、节约地下水的意识。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