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分户供热前,因热用户所在单位欠缴的采暖费,由供热单位向其所在单位追缴。供热单位不得以单位欠缴陈欠采暖费为由拒绝供热。

热用户更名的,原热用户应当在办理更名手续前,与供热单位结清个人应缴采暖费,协助理清陈欠采暖费债权债务关系。

Local Regulations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