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公安机关发现见义勇为的,应当主动予以确认。

任何单位和个人(含行为人及其家属)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区公安机关举荐或者自荐见义勇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举荐或者自荐见义勇为,应当在见义勇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