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集贸市场的开办者应当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垃圾站和供排水等公共卫生设施,配备保洁人员,建立健全相关卫生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没有设置公共卫生设施或者公共卫生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集贸市场,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开业的有关手续。

涉及活禽经营等行为的,应当做好清洁消毒和废弃物、病死禽只的无害化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