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Repealed

县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的特定农产品的监督抽查,阻止不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特定农产品运离产地。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