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水库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保护和管理职责:
(一)配合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取水单位在库区合理布局水质水量监测点,开展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巡查、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二)负责库区工程设施设备的保护和管理;
(三)对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