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发展电动、燃气等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使用清洁燃料。

国家机关和公共交通、出租车、环境卫生等行业购置、更新车辆应当优先选购新能源汽车,并享受国家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