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制度,实行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审计、财政等部门依法负责农村公路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