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对非居民管道燃气用户的室内燃气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免费安全检查,对居民管道燃气用户的室内燃气设施每两年进行一次免费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检查记录应当经燃气用户确认。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提前告知入户安全检查时间,规范入户安全检查工作流程。检查人员入户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燃气用户应当配合管道燃气经营者入户安全检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