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Amended

对于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罢免案,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主任会议和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任会议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