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Amended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的发言,应当围绕会议议题,联系实际,并掌握好时间。对于超出审议议题范围和发言时间限制的,会议主持人或者召集人应当及时提醒。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围绕审议议题,向会议提供书面发言材料。

列席人员的发言,适用本章有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