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本规定由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公安机关是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民政、安监、环保、城管、工商、质监、交通运输等相关行政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