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包括设置在民用机场总体规划区域内的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和民用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