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景区管委会批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于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