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Amended

因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严重影响轨道交通安全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暂时停止线路运营或者部分路段运营,但应当及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