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学生因病或者残疾等不宜参加体育科目考试的,可以申请并经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暂缓或者免予参加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应当修满体育课程,并成绩合格。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