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华侨中的高层次人才来本省创业、就业,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华侨在本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以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其在境外的专业工作年限和成果,可以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