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Amended

违反本条例规定,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的,由市、县(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既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