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执法部门应当积极宣传客运经营管理法律法规,强化客运经营者遵守客运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的意识,引导公众乘坐合法经营车辆、配合查处非法客运经营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