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自治县编制自治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依法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广西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浔江、溶江、三江口主河道流域,充分利用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族风情等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

自治县财政预算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推广等。

Local Regulations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5,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