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对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调查、评价、登记,对风景名胜资源实行动态监测、管理。

景点现状级别低于规划级别的,除造成永久性损坏、不可恢复的以外,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修复方案,恢复景观原貌。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