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风景名胜区实施游览车辆换乘制度,具体制度由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进入风景名胜区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路线和规定的速度行驶,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停放。

进入风景名胜区的车辆应当保持车体清洁。机动货车、工程车等重型车辆因建设需要进入风景名胜区的,应当达到密闭化运输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