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广场,根据灾害类型、承担的主要功能以及相应的规划建设要求,建设应急避护场所和设施,并设置显著的指示标志。

滨海、滨江、滨河等滨水公园广场应当具有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园(场)内建筑和服务设施应当符合防御台风、海浪冲击以及防洪、防涝的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8